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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教师中心【2024】 3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幼儿保育专业学生能力检测和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浏览量:1667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幼儿保育专业学生

能力检测和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提高幼儿教师培养质量的通知》(渝教师〔201212号)要求,现就全市20232024学年度幼儿保育专业(“3+2、五年制、五年一贯制、3+4”)学生能力检测和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与考试对象

能力检测对象为全市幼儿保育专业3+2学制、五年制、五年一贯制、3+4学制学生;水平考试对象为全市2022级和2023级幼儿保育专业3+2学制、五年制、五年一贯制、3+4学制学生。

二、检测与考试时间、科目

能力检测时段为56日—65日,水平考试时间为61820日;具体考试科目、能力检测分组及有关安排见附件1

三、检测与考试程序

(一)能力检测

1.报送方案分校制定能力检测方案。各校能力检测方案(电子版)务必于510日前将报送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管理办公室。

2.组织实施能力检测由各校负责组织实施,校校间实行分组交叉检测(具体安排见附件1),参与交叉检测的教师必须为美术、音乐、舞蹈、信息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教师,每学科至少选派一人。市里将在各校上报检测时间组织巡查。

3.报送成绩和总结能力检测结束后,各校要及时汇总成绩、总结工作,并于625日前将能力检测成绩、工作总结上报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管理办公室(含电子版并加盖公章纸质版)。

(二)水平考试

1.报名组织各校分学科统计参考人数(见附件2,电子版)和名册(见附件3,电子版),并于2024515日前上报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管理办公室。为方便后续试卷印制、登分等工作,各校考场设置、考生次序必须与名册次序保持严格一致。

2.试卷印制年水平考试由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命题及印制。各个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上相关规定。

3.试卷收发试卷由各校派专人(至少2人)于618日上午900到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管理办公室领取,考试结束后由巡考老师于6201800前将试卷护送到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试卷保密室(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512室)。

4.考务管理各校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幼儿保育专业学生水平考试考点设置和考场布置要求》(见附件4)设置考点和布置考场。

5.巡考安排巡考工作实行重点巡视和定点巡视相结合方式。定点巡视人员由各校推荐,每校2人,各校定点巡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务必于531日前报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管理办公室。重点巡视由市教委统一安排,实行随机巡查。

6.成绩发布市里统一组织阅卷等分统计等工作,考试成绩择日统一发布。

四、组织管理

(一)全市幼儿保育专业3+2学制、五年制、五年一贯制、3+4学制学生能力检测和水平考试工作由市教委师范教育处统一领导、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校务必充分认识幼儿保育专业学生能力检测和水平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过程管理,确保检测考试质量。检测和考试中出现循私舞弊行为的,将按省级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校须提前将能力检测的时间、地点、科目以及相关人员食宿等安排,及时通知交叉检测学校,以便选派落实专业教师参与检测工作。

(三)交叉检测专业教师、巡考人员食宿由被检测、被巡视学校承担,往返交通等其他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四)能力检测和水平考试不得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五)联系人及方式: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谢霁月,电话023-62882296(办),邮箱cqjxjyzx@126.com

 

附件:1.重庆市2023-2024学年度幼儿保育专业学生水平考试和能力检测安排表

2.重庆市2023-2024学年度幼儿保育专业学生水平考试报表

3.重庆市2023-2024学年度幼儿保育专业学生水平考试名册

4.重庆市幼儿保育专业学生水平考试考点设置要求和考场布置要求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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